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
关于规范院内车辆停放管理的通知
院属各科室、全体职工、广大患者及家属:
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内部交通管理,保障生命通道畅通,维护正常医疗秩序,营造安全、有序、便捷的就医环境,现就规范院内车辆停放管理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严格遵守停放规定
(一)按位停放:所有进入院区的机动车辆(含摩托车、电动车)及非机动车辆(自行车等),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区域(地面停车场、地下车库)或划线停车位内。严禁在未设置停车位的区域随意停放。
(二)禁止占用:消防通道。严禁任何车辆占用、堵塞消防通道、消防栓周边区域,违者将承担法律责任。急救通道。急诊科入口、急救车专用通道及周边区域严禁停放任何车辆,确保急救车辆畅通无阻。人行通道。行道、盲道、主要出入口、楼宇门前通道等区域禁止停车。地下停车场专用车道。地下停车场专用车道是各种车辆、各种人群要都使用的通道,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将车辆停放在通道上。绿化区域。严禁碾压、停放在草坪、花坛等绿化设施上。专用车位。标有“救护车”、“120”等标识的专用车位,非指定车辆严禁占用。非机动车停放区。机动车辆不得占用非机动车专用停放区域。
二、特殊车辆优先
急救车辆: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享有最高通行和停放优先权,所有车辆必须主动避让。
危重病人车辆:运送危重病人的车辆,在确保安全且不影响急救通道的前提下,经现场安保人员引导,可在指定区域临时停靠,但随行人员应尽快将病人送入诊室并移走车辆。
行动不便患者车辆:运送行动不便患者(如轮椅、担架)的车辆,可在门诊、住院楼等主要出入口的指定区域短暂停靠,驾驶员应留在车内或即停即走,不得长时间停留阻塞通道,患者下车后,车辆应立即驶离停入车位。
三、违规停放处理措施
(一)劝导警告:安保人员将对初次违规或短暂违停车辆进行劝导,要求其立即驶离或停入车位。
(二)锁车/拖离:对于经劝导无效、长时间违规停放(特别是占用消防通道、急救通道、阻碍通行等严重情况)、无法联系到车主的车辆,医院安保部门有权采取:一是车轮上锁;二是将车辆拖移至院内指定处置区域;三是报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。
(三)责任承担:因违规停放导致车辆被锁、被拖移产生的相关费用及损失,由车主自行承担。因违停引发安全事故或阻碍救援的,车主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四、倡导与建议
倡导本院职工选择绿色出行,可通过拼车、公共交通、自行车、步行等绿色方式上下班,将有限的车位资源优先留给患者。
倡议来院车辆减速慢行,注意行人安全,自觉服从安保人员的交通指挥和引导,规范停车,保障通道正常通行。
请广大职工、患者、家属等来院人员充分理解并积极配合,让我们共同努力,营造一个安全、有序、高效的就医环境!
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秀山自治县人民医院
2025年7月9日